凉山州出台《关于大力推进清廉凉山建设的意见》
2022-08-15 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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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有关要求和州第九次党代会部署,持续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和良好发展环境,全面推动凉山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近日,凉山州印发《关于大力推进清廉凉山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通过6个方面工作、25项具体措施全面系统推进清廉凉山建设,其中包括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优化政治生态促进政治清明;以深化改革创新为重点,规范权力运行推动政府清廉;以忠诚干净担当为标准,严格监督约束督促干部清正;以清廉单元建设为载体,营造清廉氛围实现社会清朗;以涵养廉洁文化为根本,树牢崇廉意识助推文化清新;压实责任强化保障,形成共建共创良好态势,到2026年,全州各级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更加自觉,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显著增强,腐败存量明显减少、增量有效遏制,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向上向善,清廉文化深入人心,政治生态持续优化,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意见》指出,清廉凉山建设将坚持党委主导、共建共创,积极发动全社会共同参与,推动正风反腐工作从党政机关向全社会延伸;统筹兼顾、系统治理,把清廉凉山建设融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各领域各方面;突出重点、示范引领,以清廉单元建设为载体,以存在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将清廉建设与各部门、行业、领域业务工作有机结合。
       《意见》要求,全州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扛起清廉凉山建设主体责任,统筹推进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坚持问题导向,以办案为引领,实施中心任务监督护航、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作风顽疾纠治等专项行动,深入推进县乡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全力协助党委(党组)做好清廉凉山建设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对标职责和任务,坚持“管行业就要管行风、管行风就要管干部、管干部就要管清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行业管理、属地管理责任。
       《意见》要求,将推进清廉凉山建设情况作为州县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日常监督、工作督查内容,对推进不务实、不尽力、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将推进清廉凉山建设情况纳入党委政府目标考核评价体系和纪检监察工作考核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使用的重要依据。
       据悉,凉山州还将同步出台关于推进清廉机关、清廉国企、清廉学校、清廉医院、清廉村居建设五个详细方案和“清廉凉山”廉洁文化建设方案,构建“1+5+1”布局以点带面全方位全领域深化清廉凉山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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